陶工用泥做器皿,不滿意的他便再做,決意要建設,要栽培 (耶18:9),好的陶土要經火燒才成大器。令我想到在《達尼爾書》 中,被投入火窯中的三個青年人,他們得到上主的保護安然無恙,周圍的加色丁人,卻被捲去燒死了。 《出谷紀》記述上主隱藏在荊棘叢的火焰中顯現給梅瑟,祂也以火柱在夜間光照著以色列民,引領他們逃離埃及,火就是天主的皓光,盡顯祂無窮的慈愛。 所以我特別喜愛舊約中的火,這些火不會為好人招來痛苦或煩惱。
在新約聖經中,如今天的讀經 (瑪13:49-50),火象徵地獄永火,令人驚駭。天主要扔惡人在火窯裡,在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起初感覺新舊約聖經對火的描述有點矛盾,但細想之後,上主藉火在罪惡中施以救援,好人得到潔淨,惡人被消除,火有著驚天動地的威能,結局如何,取決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