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公司會全數支付十一月份的薪金,怎料卑鄙的 Katherine竟堅持我的 last day是 29日,少了一天工資也不是什麼,Bonnie說為此公司就無需為強積金供款 (月薪的10%),她曾為我爭取,但最後也沒辦法。在金錢的層面上,我的確有損失,卻為我造就了一點幸褔的感覺,我是於6月29日入職,也於29日離開,令我相信這是一個完美的終結。我是於保祿慶年開始寫網誌,今天是第144篇,又是另一個圓滿。
人生沒有掛慮所累時,就如今天的讀經一所述的,「一切詛咒不再存在了」(默22:3) ,希望「天使又指示給我一條生命之水的河流」,得到天主的光照,至於無窮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