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星期四

「上主」的聖名

今天的讀經對「上主」的稱號也有解釋,耶23:6記載「上主是我們的正義」,而瑪1:21提及耶穌的起名是因為「他要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上主真的拯救了我,原因是我於朝聖前因貪歐羅(Euro)的利息比美元高,就不加思索在高價位 (11.5) 購入歐羅,接著歐羅在十月已跌至9.8,真是損失慘重。但在這兩日間,歐羅狂升了10+%,今天收市是11.3,「老公人」也不禁驚嘆我這個傻人有傻褔,似乎真的有著上天庇蔭。

「上主」的聖名就是天主與我們永遠同在的保證,上主的拯救是圓滿的實現,不是一時三刻的起死回生。我今回購買歐羅的經驗,是一個很大的教訓,上主把我由罪惡中拯救出來,提醒我以後要「斷事明智,在地上執行公道正義」(耶23:5) 。我的獲救,也標誌著「不可重蹈覆轍」,是我對上主永恆的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