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1日星期六

祭獻就是這痛悔的精神 (詠51:19)

《聖詠》51篇叫我們要誠心認罪懺悔,上主喜愛那發自內心的誠實,只有懷著痛悔和謙卑的赤心呼求上主,祂才能在深處教懂我們認識智慧。就像《路加福音》18:13記載的那個稅吏,他不堪當的在遠遠站著,連舉目望天都不敢,祇是低著頭不斷捶著自己的胸膛說:「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我又想單單這樣作就足夠了嗎?苦路第八處婦女們不都是搥胸痛哭嗎?耶穌轉身向婦女們說:「耶路撒冷女子!你們不要哭我,但應哭妳們自己及妳們的子女」(路23:27-28)。

《讀經一》歐瑟亞先知點出了在尋求上主寬恕的同時,我們要有盼望,確信上主必會包紮和治愈我們,「兩天後他必使我們復生,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生活在他的慈顏下」(歐6:2) ,在期待上主扶持的過程中,我們的罪惡才能漸漸被洗滌乾淨,最後就如婦女們 (路24) 在三天後能見證主耶穌的復活,我想這就是天主喜悅的祭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