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吾主,滿面羞愧歸於我們 (達9:8)

今天福音的第一節「你們應當慈悲,就像你們的父那樣慈悲」 (路6:36) 與上星期六選讀的福音很相近,「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瑪5:48) ,也勸戒我們以寬容之心度他人之過,不要判斷人、或是要定他人的罪,我們會以同一方式被判斷和被定罪;若然我們能赦免他人的過犯,也將蒙受寬恕。

我一直都很傻地以為「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 是天方夜譚;能夠「將心比心」地去愛他人,明白「寃寃相報何時了,得饒人處且饒人」,也可以實踐天主的教誨,今天的《讀經一》給我多一點體會。

愛德的金科玉律似乎是要我們去學習承擔,無悔地背負不義者的罪,就如達尼爾先知哀求上主,為自己的國家和人民向天主認罪,祈求天主寬恕他們的罪,盼望能有一天重歸國土。在達尼爾先知的祈禱文中 (達9:4-10),「我們」這個字在短短的7節裡共出現了17次,先知沒有「犯了罪,行了不義,作惡反叛,離棄了誡命和法令」(達9:5) ,他卻甘願肩負他人的過犯,誠心代眾人向主懺悔。達尼爾先知「不判斷、不定他人的罪」,寬恕他人的過犯,天主就是要我們學習他的德行,他慷慨的愛有如雨水滋潤大地,不分義人和不義的人,這才是真正遵行上主的法度,彰顯了愛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