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瑪5:48)。「成全」這個字在 New American Bible譯作 Perfect (即完美) 是《瑪竇福音》獨有的一個字。我認為「成全」這個字較「完美」更能刻劃出愛德的精髓,「成全」有「付出」、「犧牲」的涵意,人們不是慣常說:「得到你的成全,我才可以…」天父甘願派遣聖子來到人間拯救我們,體現了祂的「成全」。「成全」是全然付出,止於至善嗎?「成全」是要爭取、踐行,不是天父白白賞給我們的恩賜嗎?
基督徒是上主聖潔的子民,我們要成為「成全」的人,就應努力恪守上主的法令、誡命和規則,全心全靈地去謹守遵行 (申26:16-17)。今天的福音教導我們要效法天父的慈悲去恩待所有的人,包括要愛我們的仇人,「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 ,《路加福音》也有論及愛德的金科玉律 (路6:27-38),「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 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有人打你的面頰,也把另一面轉給他;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擋他拿你的內衣。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去你的東西,別再索回…」
我自知無法全心全靈地去實行,與其做假善人,我會消極地開始學習,「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猶如古語有云「有諸己而後求諸人」,正己才能化人,希望這方法對我能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