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讀經一講述梅瑟的逝世,根據《列王紀下》2章和《申命紀》34章的記載,上主讓梅瑟親眼看見福地,但不准許他過去,上主的神遂將梅瑟提去,丟在一座山上,或一個山谷裡,直到今日沒有人知道埋葬他的地方,梅瑟淡然地離去令我感覺有點淒愴。
吳神父在課堂上指出梅瑟未能進入福地,不單是在擊石出水的事件中 (戶20) 缺乏信心,以棍杖擊打了磐石兩次的懲罰。《戶籍紀》記載上主對梅瑟和亞郎說:「因為你們沒有相信我,使我在以色列子民眼前被尊為聖,所以你們不得領這會眾進入我賜給他們的土地」(戶20:12)。可見,梅瑟犯了功高蓋主之罪,他力求會眾和牲畜都有水渴是懷有私心的。若然上主容許梅瑟引領以色列民渡河進入應許之地,人們定會「尊他為聖」,也不會覺察到上主在他們中間了,結果上主使以色列民無法憑弔這位偉大的領袖。
吳神父再闡釋一位傑出的領導人要懂得功成身退,如耶穌復活後在厄瑪烏顯現給兩位門徒 (路24),祂由親自走近他們,與他們同行,藉接觸啓示他們,令他們的心變得火熱,當兩門徒明白真理後耶穌就消失了。我想這消失不是真正的隱沒罷,因為耶穌在升天前承諾,「看!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瑪28:20),成功的領袖是永不會離棄他的追隨者而不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