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

法利塞人

在今天的福音中 (瑪23:13-22),耶穌稱經師和法利塞人為「假善人」,我想這是因為經師和法利塞人虛有其表,知法犯法。他們的罪狀包括:(1) 以長久的祈禱作掩飾,吞沒寡婦的家產;(2) 他們作了壞榜樣,妨礙歸依者進天國;(3) 欺騙還願者以金子、供物起誓…這些明知故犯的人,豈只是又昏又瞎的人呢? 他們簡直是「毒蛇的種類哪!」我們「心裡充滿什麼,口裡就說什麼」(瑪12:34),心是惡的人,怎能說出善來呢? 心存惡念而行善的人就是「假善人」了。

其實,法利塞人也有好榜樣的,我尤其喜愛尼苛德摩,他在夜訪耶穌後開始明白天國的道理,進而為耶穌辯護,且參與安葬耶穌的事 (若3:1-15;7:50;19:39),我祈求能有著他的經驗。此外,保祿的老師加瑪里耳(Gamaliel)也曾在公議會中挺身而出衛護宗徒們,他的論據是「因為,若是這計劃或工作是由人來的,必要消散;但若是從天主來的,你們不但不能消滅他們,恐怕你們反而成了與天主作對的人」(宗5:38-39),很有智慧的言論。最後,不可不提的是保祿宗徒,他受教於加瑪里耳,由叛逆者成了基督徒,還走到遠方傳揚福音。所以,即使被人指責是「法利塞人」,也未必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