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閱讀每日聖言,我有點奇怪的感覺,(1) 福音督促著我去默想西滿,那個邀請耶穌坐席的法利塞人,而不是以香液傅抹耶穌的罪婦,(2)保祿對弟茂德的教導,你「要在言語行為上,在愛德、信德和潔德上,做信徒的模範 (弟前4:12)…不要疏忽你心內的神恩 (弟前4:12)…應注意你自己和你的訓言,在這些事上要堅持不變,因為你這樣做,纔能救你自己,又能救你的聽眾 (弟前4:16)」,天父似乎要在今天向我啟示一些東西。
西滿宴請耶穌可能是別有用心的,如果他真的仰慕耶穌,或因耶穌譽滿全城想結識祂,耶穌應約赴會,西滿理應對客人以禮相待;又或是當西滿見過耶穌後,發現祂看似一個平凡人,就連普通應守的款客之道也忘卻了。還記得吳神父曾提及「口親」是猶太人的習俗,猶太人即使對陌生人也會奉上水給客人洗腳,款待認識的朋友會有水給他洗面潔淨自己,較深交的會在水中加入玫瑰花,而最親密的朋友會「口親」,如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彼此信任的表現。在今天的福音中 (路7:36-50),耶穌斥責西滿三大罪狀,(1) 沒有給我水洗腳,(2) 沒有給我行口親禮,(3) 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卻讚揚悔改的罪婦 (1)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2) 口親我的腳,(3) 用香液抹了我的腳。我心想汝其虛偽地做表面工夫,西滿不作繁文縟節也無不妥呀!
在聖經課堂上我遇見杜修女,在閒談間我講到 Roger 的父親在數天前去世的事,本想約她一起參與守靈彌撒,怎料修女全不知情,也藉此向我抱怨善會的幹事和會員不尊重她,會長的父親離世竟沒有人知會神師… 我見修女氣憤的表情,也明白耶穌責罵西滿的因由,人若未懂懺悔,不知自己錯在那裡,又怎能回頭歸向主呢?
修女還叮囑我要以善會名義送上花牌和彌撒金,真令我為難。修女明知我巳退會,這事我怎能成就呢?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一件往事,當時父親巳安葬,我如常參與聖母軍週會,在會後金神父向我說:「對不起!我沒有參與妳父親的安葬禮,因為我不知道妳爸爸是土葬,我到了火葬場…」錯的不是神父,也不是支團的成員,因為連我自己也沒有告知金神父詳細的安排,以為駱神父主禮,金神父不會出席。
最後,我打了電話給 Roger慰問他,催促他要親自通知杜修女一切,也聯絡了一位非聖母軍的探監會員,請她代為安排修女吩咐的事,這是我能力範圍內暫時可以作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