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選讀的福音與昨天的主日讀經相同,我有點不吐不快的感覺。若望禁止一個陌生人擅自向附有惡魔的人,呼號主耶穌的名,盧神父解說若望的舉動是出於嫉妒,也是他自視過高、爭勝求榮的表現。根據《路加》的記載,若望出言反對是因為這人不屬於他們的團體,「不與我們同夥」(路9:49)。其實,被召選的宗徒不是真的高人一等嗎? 陌生人與宗徒豈可同日而語呢?《宗徒大事錄》第一章記載揀選瑪弟亞代猶達斯為宗徒時,候選者的其中一個先決條件是與主耶穌和宗徒常在一起的人,陌生人一定不在候選之列。況且,耶穌並沒有說過以不是「同夥」去禁止他人驅魔是問題所在,祂教導若望說:「誰不反對你們,就是傾向你們」(路9:50),我的理解是主耶穌重申我們要謙遜和容忍,胸襟要廣闊一點,不可胡亂批評人家。
還有的是,盧神父在課堂上說「誰不反對你們,就是傾向你們」(路9:50),與「不隨同我的,就是反對我」(瑪12:30) 是同義的。我今天在默想這段聖經時感覺兩者似乎是不一樣的,前者的「你們」是指宗徒團體,在團體內我們要包容,誰不反對團體的,就是同夥;後者的「我」是指主耶穌,不跟隨祂的就是反對祂。身為基督徒,我們的答覆只有一個「是」,無稜兩可地說「我不反對主耶穌」是不能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