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0日星期六

有福的人

《福音》記述有一個婦人高聲稱許聖母瑪利亞,認為她有幸被選為耶穌的母親,藉聖神受孕,能夠生育和撫養耶穌基督真是一個有福的人,堪受讚頌。耶穌的回應是「那聽天主的話而遵行的人,更是有福的!」(路11:27-28) 瑪利亞聽得懂天主的話,進而甘願貫徹遵行,她固然是一個有福的人。

我也想起《聖詠》的第一篇,教我要持守主的誡命,「凡不隨從惡人的計謀,不插足於罪人的道路,不參與譏諷者的席位,而專心愛好上主法律的,和晝夜默思上主誡命的,像這樣的人才是有福的!」(詠1:1-2) …即使與《福音》的教導很相近,我感覺「有福」似乎不是遵循便能成事…

正在困惑之際,我看見《讀經一》的其中一節,「山嶽必要滴下新酒,丘陵必要流下乳汁,猶大的一切河流必要湧流清水…」(岳4:18),遂想起吳神父在加納 (Cana),耶穌行第一個神蹟〔變水為酒〕的地方曾解說過這章節,這是默西亞來臨的預象。救世主的誕生是瑪利亞回應了上主的召喚,而耶穌在加納婚宴中把取潔禮用的水變成美酒,是因聖母瑪利亞體察到他人的需要,藉她由衷的祈求,聖子才行了這神蹟。我想聖母瑪利亞是有福的,不僅因她承行主旨,最重要的是她「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斐2:5),能洞悉上主和他人的需要,擁有這不凡智慧的人,才是真正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