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3日星期五

主,在那裡呢? (路17:37)

今天選讀的《路加福音》是昨天的延續,列舉了洪水滅世和羅特一家逃離索多瑪的例子,說明我們的結局不外乎兩個,就是「被提去」與主在一起或是「被遺棄」在陰府裡 (路17:26-37)。《福音》告戒我們必須時常醒寤,當聽從上主的話準備主耶穌的再來。我們若被世俗的事務所纏繞、縱情吃喝玩樂、貪戀財富、沉醉於虛幻不實中,便會阻礙了我們實踐永生。就如洪水來了,除諾厄一家外,都被洪水捲去一樣,屆時便後悔莫及了。今天看這段《福音》帶給我一絲的安慰,是希望的感覺吧,也使我明白到末世不是可怕的事,因為我有機會成為「被提去」的一個。

在課堂上吳神父解讀《讀經一》智13:1-9,《智慧篇》的作者在公元前300年巳勸戒人們不可單單探究宇宙,要及早發現大自然的主宰,認識天主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我們若只窺見宇宙的力量,洞悉火、風、巨濤的威力,見它們可以催毀人的生命便視它們為統治世界的神,甚至臣服於這些受造物之下,向它們獻祭叩拜,卻未能發現這些東西的創造者更有效能,都是真正的愚人。又或是我們看到運轉的星辰和欣賞空氣的流動,就驚嘆大自然的偉大奇妙,遂停留於事物的外表為它著迷,《智慧篇》的作者形容這些貪求物質美麗的人是一時誤入了迷途。

吳神父重申世間上的美物只是天主的工具,天主透過這些東西讓人們認識祂是真神、天地的主宰。愚蠢的人只追求外表,專務研究創世主的工程,卻沒有幹合適的事,去反省探索天主在那裡。這也提醒了我,在人子再來時,愚蠢的人一定會是被遺棄的一群,我要擁有智慧才會被主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