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選自《路加》17章講述耶穌治好十個癩病人,這故事發生在耶穌往耶路撒冷準備受難的途中,祂在路經撒瑪黎雅及加里肋亞一帶時,遇上這群癩病人,遂動了憐憫的心,祂只要求病者作出一個信德的行動始能痊癒,就是往司祭那裡檢驗一下,以證實他們的癩病巳消除,是一個潔淨的人可以返回群體中生活。其中只有一個撒瑪黎雅人在路上深信自己痊癒了,就回來跪伏在耶穌足前感謝祂。經上記載「除了這個外邦人,就沒有別人回來歸光榮於天主嗎?」(路17:18) 換言之,其餘九個被治癒的是猶太人,我想這九個猶太人可能怱怱一起往見司祭,由於撒瑪黎雅人與他們的信仰有別,他們便遺下了這位曾與他們共度憂患的外邦朋友。為何有些人只可以共患難, 不可以共富貴? 早前看過一篇文章形容財富如一塊凸透鏡,可以放大,也可以放火。載舟或是覆舟,是取決於個人的修為。
我又想耶穌不就是大司祭嗎? 只有這個外邦人別具慧眼,找到堪當檢驗他的人。上主要檢查我們的作為,查究我們的心意 (智6:4),也令我記起保祿宗徒對格林多人的教誨,「我們認為光榮的事,就是有我們的良心作證:我們處世是本著由天主而來的直爽與真誠,並不是本著本性的智慧,而是本著天主的恩寵」(格後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