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講述「富翁與拉匝祿」(路16:19-31),我一向認為這比喻是勸諭我們要關顧弱小,提醒我們為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給耶穌作,在審判日子來臨時,耶穌會帶我們進入永生;這比喻在另一方面也叫我們及早悔改、回頭是岸,不然的話我們就要受地獄永火。
下午是部門每月的大會,Michael 以一個小小的分享作開場白,他說:「我每次經過西貢的海鮮店,看見在魚缸中不能轉身的龍躉,我都想哭;我也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大閳蟹不用被人絪綁能自由在籠中任人挑選…」奇怪的是我並沒有被他的說話所觸動,更甚的是我感覺有點怕。今天的讀經不是教導我們對於受困苦的人不可視若無睹嗎? 是我未能關愛萬物嗎? 還是上主讓我透識人心的狡猾欺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