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若12:1-11) 講述瑪利亞以珍貴的香液敷抹耶穌的腳,她以實際的行動來表示對耶穌的關愛。猶達斯是一個貪財的人,眼白白看見三百塊「德納」的香液轉眼間耗盡感覺太沒價值了,這個偽君子並沒有直斥其非,反而藉此事來吹噓自己關心窮人說:「為什麼不把這香液去賣,施捨給窮人呢?」耶穌的回應揭示了猶達斯的表裡不一,「你們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換言之,你們若關心窮人的話就應有所行動。
昨天在主日彌撒中,慈幼會馮定華神父引述了一位主教 (好像是聖額我略) 的訓誨提醒我們在四旬期要關顧弱少,當中的教導有點似是《瑪竇》25章耶穌論及公審判時的話語,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 吩咐我們把多餘的衣服、用品之類分施給有需要的人。回家後我便執拾舊衣物打算送到回收站,當中發現了一件多年來我沒有穿著過的Moschino外套,這正是我於10年前初次到訪聖若望拉脫朗大殿那天穿上的外套。我思慮了一陣子後,決定多穿一次才送予他人,於是我穿上這外衣帶同 Leo 和 JoJo 行山,在回程的路上有一隻蝴蝶飛到我的身旁流連,最後竟停在我的胸前再走上我的衣領,我遂用手機拍下數張照片,又過了一天了…。我縱使深思過今天的讀經和昨天神父的教誨,我依然不捨得把這件外套送給他人… 要我捨棄一件外套我也辦不到,愛的誡命真的很難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