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昨天經歷了一次衝擊,見證了籌款部的一名 part-timer 被辭退了,他是一位法律系的學生,有說他行為囂張、對義工沒有禮貌、自以為是,也有聽聞他早前教唆其他 part-timers 爭取有薪年假等福利。之後,人事部曾澄清 part-timer 在工作滿一年後可享有年假。與此同時,Michael 電郵 top management 建議在日後多聘用年長人士 (不聘用80後的年青人)。雖然我與這個 part-timer 不稔熟,心中感覺不是味兒,似是「楊修之死」的翻版! 其實,公司若然不滿意員工的表現為何不先發警告信呢?看了今天的讀經令我紓懷了一些,或許事情是否合理,由天主評斷罷!
今天的《讀經一》講述公議會的人曉得伯多祿和若望「是沒有讀過書的平常人」(宗4:13),竟然能行神蹟且有煽動群眾的力量,就十分驚訝。議員找不到藉口來處罰這倆位宗徒,最後決定恐嚇他們倆人,叫他們不可再因耶穌的名字向任何人發言施教,才釋放他們出獄。這讀經教曉我威嚇是應用於「是沒有讀過書的平常人」,當人們面對橫蠻,自命有學識的 80 後,恐嚇這一招是不奏效的了… 原來這是不發 warning letter 的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