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

因為她愛的多 (路7:47)

今天的《讀經一》講述納堂指斥達味把烏黎雅的妻子據為己有,達味即時懺悔:「我得罪了上主!」納堂回覆達味說:「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過,你不致於死」(撒下12)。這正正回應了《答唱詠》中的一句「罪惡蒙赦免,過犯得遮掩的人,是有福的」(詠32:1;羅4:7)。上主容許達味隱瞞他的邪惡,又寬赦了他的罪債,這是何等的福氣!

我日前還以為《讀經一》的達味與《福音》中的罪婦互相呼應,罪婦悔改以「眼淚滴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耶穌的腳,然後抹上香液」 (路7:38)。在感恩祭中,戴神父的分享很出人意表。神父認為西滿待慢的態度或會令耶穌耿耿於懷,但罪婦過份的表達,他本人感覺「肉酸」… 我今天再看這故事發現了特別的一句「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得多」(路7:47),難道耶穌並沒有全赦她的罪嗎? 這令我聯想起《答唱詠》中的另一句「上主不歸咎,心中無欺詐的人,是有福的」(詠32: 2;羅4: 8),耶穌進去法利塞人西滿家裡吃飯,西滿的確連基本款待客人的禮貎也沒有遵守,他沒有準備水讓耶穌洗腳,也沒有親吻耶穌,或用油抹祂的頭… 這是因為西滿目中無人,不屑接待耶穌,或又是他心中無欺詐、不愛繁文縟節,我們不得而知,但肯定的事耶穌依然願意教導他,西滿與達味同樣是一個有福的人。

戴神父在感恩祭的講道中提醒我們《路加》強調寬恕,因為寬恕讓我們知道該作甚麼,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躬行實踐了 (路23:34)。當人在犯罪後重新被接納,明白上主愛我們更多時,這股愛的動力會幫助我們平息分岐,懂得以愛去回應,恃守愛主愛人的法律,不再是盲從附和了。

我在今天下午報讀了一個「羊毛冷」手工藝班,老師教我們以不同顏色的羊毛和一支長針做小動物,同學們多以家中的貓狗寵物為題材,有 Husky、哥基、金毛、貓咪,我則選擇了老虎狗。這課堂真的是有血有淚,我的指頭被針刺傷了多次,絕對是兒童不宜。還記得在報名時老師因要準備顏色毛冷向我查詢想做甚麼動物,我說老虎狗,老師當刻已提醒我這款狗兒不易做,卻又補充了一句… 成功與否是考驗妳的愛心和對狗狗的認識… 我的作品也蠻不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