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一》講論依則貝耳皇后為討好阿哈布王,圖謀殺死了園主納波特,霸佔了宮殿隔鄰的葡萄園 (列上21:1-16),而《福音》申述舊約的報復律,「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瑪5:38),說明人縱使要報復,懲罰不可以多於他本人曾受過的傷害。當然,耶穌來是要成全法律,祂教導我們要寬恕他人,「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真正的實踐是愛德… 這是所有基督徒都通曉的道理,今天反思這教導卻是語重心長,因為我想起在一個星期前梁幹潮神父在聖安多尼堂的分享。
梁神父提及慈幼會在蒙古達爾汗「開荒」的經歷。神父初到貴境,看到達爾汗的地標是一個刻有db 為簡稱的建築,就認定這是 Duns Bosco 鮑思高神父選擇的傳教地方。達爾汗的會院原是一座旅店,隔鄰是一所雪糕廠,神父有意買下雪糕廠作發展之用,惟對方拒絕。神父笑說他們拋下很多聖母聖牌求聖母媽媽協助,結果奇蹟發生…雪糕廠「執笠」,慈幼會遂有機會買下這地方,成為臨時的聖堂。由於教友日漸眾多,他們現正籌建一座新聖堂…
神父當日的分享今天重現眼前,要我知曉在傲慢、作惡的人前面,我們無需悲嘆,也不用「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若沒有力量以德報怨也不打緊,向上主呼求吧,因為上主「一早便俯聽了我的呼聲;我清晨向你傾訴我的禱文,滿懷希望地靜候你的應允」(詠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