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選讀的《聖詠》是宇宙讚主辭,首節是「亞肋路亞!請你們在天上讚美上主,請你們在高處讚美上主!」(詠148:1),《福音》記述耶穌第二次預言要受苦難和復活 (瑪17:22-23),我不禁想當時在加里肋亞追隨主耶穌的猶太人,有多少人在分享過魚和餅後能真正感受到這是上主賜與的恩典而讚美衪呢?《福音》再提及徵收殿稅的故事 (瑪17:24-27),殿稅是向「外人」徵收,天主子難道要繳稅嗎?伯多祿不加思索就答說主耶穌要納稅,耶穌並沒有立刻責備他,且選擇行一個神蹟來點化伯多祿,遂叫伯多祿往海邊去垂釣,拿釣上來的第一條魚,就會在魚的口裡找到一塊『斯塔特』,足夠兩人應繳納的稅項。換言之,耶穌不僅為自己繳稅,也為伯多祿作了,這是多大的榮幸,伯多祿會讚美主嗎? 我猜想他在當刻未覺察這是恩賜…
中午我相約了一位舊同事吃飯,這位基督新教的朋友知道我喜歡狗狗,而今期 TIME 的封面是一頭黑色的小狗,她便送贈了一本雜誌給我。在言談間她問及我為何在星期一上午竟不用上班,我不經意回應說:「在試用期過後,公司只有能承諾很微薄的加薪,由於我希望能參與星期一早上的聖經班,遂要求每周減一個工作天的工時 (不用加薪算了),如此星期一上午和星期六我再不用上班了…」這位朋友好奇的問我:「妳的同事們對此有何反應?」噢!我從沒有思想過這個問題。我就是一個我行我素的人,如伯多祿一樣遲頓、不經大腦,現在屈指算來這等同20%的加薪,他人或許會認為我囂張、獅子開大口、懂得看風駛艃水罷。但我最錯,大錯特錯的是我從未因這眷顧而感謝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