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很值得思考,耶穌原來不是給地上送和平,「而是來送分裂」(路12:51),「父親反對兒子,兒子反對父親;母親反對女兒,女兒反對母親;婆母反對兒媳,兒媳反對婆母」(路12:53)。為何耶穌要引起世間的衝突呢?祂為何要把火投在地上,且切望燃燒能洗淨我們,這事怎能成就呢? 慶幸昨天吳神父在課堂上曾講論「分裂」,大家若細看《創世紀》的開首將發現天主是以「分裂」來創造天地萬物…
第一天:天主說:「有光!」就有了光。有光為「晝」,無光為「夜」。
第二天:(1)天主將水分開!(2) 之後造了穹蒼,吳神父說穹蒼仿如圓頂帳幕用以遮蓋大地,猶太人相信帳幕上面有閘口,閘口開了便下雨,無論如何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一次讚好!
第三天:(1) 天主將水與旱地分開,稱旱地為「陸地」,稱水匯合處為「海洋」。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二次讚好!(2) 天主要土地出生青草,結種子的蔬菜和樹木,事就這樣成了,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三次讚好!
第四天:天主造了不同光體以分別明與暗、晝與夜。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四次讚好!
第五天:天主造了水中的蠕動生物和天空中的飛鳥,看見他們各按其類,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五次讚好!
第六天:(1) 天主造了地上的生物、走獸、爬蟲,看見他們各按其類,天主看了認為好。這是天主的第六次讚好!(2)天主造了一男一女,女人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而造成 (是分裂),再祝福他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管理萬物。天主認為樣樣都很好。這是天主的第七次讚好!
天主對首兩次「分開」–【把光分隔、將水分開】 – 並沒有讚好。一方面是本體沒有改變 (依然是光和水),而更重要的是這「分開」沒有產生果效。對於有建設性的「分開」,讓天主的計劃得以開展步向圓滿,天主才會讚好。「天主看了認為好」共出現過七次 (創1:8; 10; 12; 18; 21; 25; 31)。
由《創世紀》轉到今天的《讀經一》(弗3:14-21),縱使上主的愛是遠超人所能知曉,上天下地的一切家族都是由他而得名,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不難感受到天主的愛是何等的「廣、闊、高、深」(弗3:18),我們都要在天父面前屈膝,求他依照他豐富的光榮,藉著他的聖神,以大能堅固在祂內的人,並使基督因著我們的信德,住在我們心中,叫我們在愛德上根深蒂固,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