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日星期五

成為眾人的奴僕

今天的讀經令我想起昨晚在雷霆881收聽到的一段有關「感恩之旅」的廣播,主持人分享了他在印度加爾各答認識了一位修女,這位修女向他簡短地解釋了甚麼是作慈善的事,十分發人深省。首先,慈善是無私的奉獻,特別是針對貧苦、病弱和有需要的人,對於這點相信大家不難理解,猶如「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格前9:22),我們是自願去幹,不自誇地「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9:23),並不是為報酬。巧妙的是第二點,修女領悟到慈善工作能讓受惠者認識他們真實的狀況,包括社會的真貎和自我的認知。我頓時醒覺單純的施捨、安慰和救濟並不是慈善。慈善事業是教育,叫人不要逃避現實,且要積極地面對窘境,使各人的心靈能趨向真、善、美,好能勇敢地迎戰將來,因為主與我們同在給予各人力量。

我也明白到為何教會傳佈福音的事功與慈善工作總是密不可分,因為只有穿上基督,作無私奉獻的人,才能彰顯父的光榮。信者得救並不代表他們即時的解困,受惠者能在紓緩中認識自己的局限,懂得依恃天主,這才是藉得欣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