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讀經鼓勵我們對上主要作合理的敬禮,就如保祿宗徒所說「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羅12:1),天主將給與百倍賞報。今天的讀經卻從另一個角度去演繹這賞報,耶穌清楚指出賞報「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給誰預備了,就給誰」(谷10:40),縱使是雅各伯和若望的訴求,耶穌也無法承諾將來他們在天上,一個能坐在主右邊,另一個坐在左邊。耶穌兩度重申「當作眾人的奴僕」(谷10:43, 44),這是教我們去實踐愛人的道理。我覺得這訓誨很難徹底遵行,我不是說要向仇人委身我無法成就,其實「作奴僕」是標誌著一種關係,即使我甘願為奴為馬,人家會欣然接受我的真誠付出嗎? 我在猶豫之際,想起早前的一個經歷…
我最近與狗狗們到鯉魚門郊野公園行山,看見有一位清潔工人獨自在掃樹葉,他已收集了數袋已清理好的樹葉和廢物放在路旁,他仍努力地掃但落葉不斷,我感覺這是徒勞無功的工作,既然沒有人監督,為何要苦幹? 或許人家接受與否並不重要,「作奴僕」的成績是多或少也不重要,天主在隱密中看見自會回報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