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隔鄰的部門僱用了一位新員工,有說他是負責管理倉務的,他說話的聲線雄亮,雖然我坐在房間中,大家相隔了一堵牆,我仍清楚聽到他交談的內容,卻未知他姓甚名誰。今早看見這同事穿上了一件湖水藍色印有聖神修院09-10英文字樣的上衣,我遂好奇詢問他是否正在修院就讀,原來他是03-07年日間哲學院的畢業生,我隨即與他談起「孖寶」來,他的回應是「噢!原來妳指那頭惡狼狗,見人就狂吠!」我心有不甘為「孖寶」平反說:「牠從來沒有向我吠叫,牠是一頭很乖巧的狗兒…」回想起我在領洗後首次到訪聖神修院,初次與「孖寶」會面時,牠已是一頭很平和的狗兒,如果「孖寶」向我吠叫,我又怎能拍下這張照片呢?在《福音》中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以納稅的問題試探耶穌,我卻很想套用他們的話來稱讚「孖寶」,我「知道你是真誠的,不顧忌任何人,因為你不看人的情面」(谷12:14),這是我的親身經歷並無虛言。狗狗在需要時吠叫是正常反應,又何罪之有呢? 耶穌不是教導說「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谷12:17)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