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引述了三項基督徒的善行(瑪6),包括:施捨(2-4節),祈禱(5-6節)和禁食(16-18節),不斷提醒我們作善功不是為顯示給人知道,也三度重申「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6:4, 6, 18)。甚麼才算是「暗中看見」呢? 我認為答案是在第一節,耶穌開宗明義說:「你們應當心,不要在人前行你們的仁義,為叫他們看見」(瑪6:1)。天父的賞報在於我們行善的動機是否純正,若然我們是懷有私心,但求他人的表揚或稱讚,甚至罔顧天主的旨意,縱使在人前成就了崇高的事,在天主的眼中卻是可憎的。
昨晚收看「香港百人」介紹大慈善家何善衡先生的生平事蹟,他是恆生銀行的創辦人之一,多年來「隱而不露」(瑪6:4) 地推動教育事業。他在80年代初曾暗地裡捐助二千萬港元予中山大學開辦市場經濟學系,且親力親為協助校舍的構思和建造。令我最深刻的是何先生的一個習慣,就是抽空到澳門葡京賭場逛逛,目的是查看那些銀行職員在豪賭。的確,一個嗜賭的銀行職員不會是一個忠誠、殷勤的服務員吧!
假善人總有露出馬腳的時候,只要我留神便再不會輕易被瞞騙了。還記起兩年前在「拎藥事件」中,李志源神父以電郵回應說:See what will happen later. 直至早前大眼神父在facebook中論及「釘書機」、「劏樞機」,而李神父是首位回應的人,當中也有相同的一句「放長雙眼睇啦!」我仍然認為這是有侮辱性的字眼,不應出自神父的口中。今天突然想起這件事…或許,對於「同僚」不義的行為,唯一可以勸戒的就是不可判斷,日久見人心…「放長雙眼睇啦!」天主全認清我們各人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