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福音》敘述了一個《路加》獨有的神蹟,就是耶穌復生納因城寡婦的獨生子,特別之處是耶穌並不是哀悼死者,而是憐憫他的母親。耶穌與門徒進城時遇上出城的送殯隊伍,耶穌「對她 (寡婦) 動了憐憫的心」向她說:「不要哭了!」(路7:13)。吳神父曾作了一動人心弦的解說,似乎很切合《讀經一》召選「監督」及「執事」的主題,就在這裡與大家分享吧!
神父猜想耶穌可能在這刻想到自己的母親,聖母瑪利亞在一年後也要遭遇相同的經歷,一個寡婦因兒子的死亡而悲痛欲絕,他因而動了憐憫的心,主動讓獨生子起死回生。獨子復生後,從棺材內坐起來,便開口說話,耶穌便把他交給了他的母親,神父解說這舉動標誌著每個人都肩負社會(教會)和家庭的兩項使命。兒子返回母親的懷中是要擔當家庭的職務,死者坐起來且說話,是要讓周遭的人目睹復生是千真萬確的事,相信這是天主的眷顧,遂歸光榮於天主,且把這喜訊傳遍了猶太和附近各地,福傳、作見證也就是信友的社會使命。「善於服務的…而大膽地宣揚基督耶穌內的信仰」(弟前3:6-7)。
在《讀經一》中保祿述說作「監督」及「執事」的資格 (弟前 3:1-13),《思高》的註釋指「監督」即如今日主教的職權。作「監督」及「執事」有多個共通點,包括:端莊、有節制、不嗜酒、不貪愛錢財、無瑕可指;還有不可或缺的是要「善於管理自己的子女和家庭」,這與吳神父的演繹相呼應,誰若不懂得管理自己的家庭,又怎能照管天主的教會?
《聖詠》101篇在頌揚上主仁愛與公正之餘,作者說了一大堆應作和不應作的事情,其實一言以蔽之「以純潔的心度日」 (詠101:2),則能走「齊全的路」。我發現這教導在《讀經一》曾提及「以純潔的良心,保持信德的奧蹟」(弟前3:9),我深信這道理不僅適用於君王、監督及執事,也適用於普世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