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星期一

不要禁止!(路9:50)

我今早到了聖神修院,由於大門口的守衛不在,我沒有經過查問便順利地走到狗屋,孖寶與YoYo看見我這個朋友當然不會吠叫,在神不知鬼不覺間大家興高采烈地相聚了一陣子,我隨後放下除蚤噴劑給孖寶就離開了,為「眾人中最小的」(9:48) 服務,感覺真快慰。

接著約了數位朋友吃午飯,發起人卻慣例不知所踪,大家都見怪不怪,沒有不悅。惟獨我吞不下這道氣,原因是那人對A說我沒有通知她,又對B說以為是明天,向我的解釋又是另一個故事。我真的很後悔,她早前在我Facebookwall上留言囑咐我搞聚會,我應不理睬她。及後,我想起葉定國神父在今期《公教報》的撰文講述「二子的比喻」,他以「聽」和「行」歸納出四類人,除了二子之外,有一類人是聽了天主的話又能實行的人,他們默默耕耘,不一定得到人們的讚賞,似是今天的我。另一類是不聽又不幹的人,正是我這位失踪朋友的寫照。我「本著忠實和正義」完成了人家交托的事,又何必沮喪呢?

昨天在《公教報》看見一寵物祝福禮的宣傳廣告,特別之處是該堂區自稱邀請了某動物團體的資深義工講解照顧寵物的常識,今天才知道講者是我上司的太太,她是「資深」義工?人們說這女子愛出風頭原來是真確的!我也感覺事有蹺蹊,為何一天主教堂區會邀請一基督教廣告界人士講論這議題?況且,這女士只會飼養貓隻。我最後選擇置之不理,因為耶穌說:「不要禁止!因為誰不反對你們,就是傾向你們」(路9:50),或許方濟要轉化這腐敗的動物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