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禍不單行

將臨期第三周的星期一,我絲毫喜樂也感受不到。《福音》講述耶穌在聖殿內施教,司祭長和民間的長老認為這是挑釁的行為,遂質問耶穌「你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你這種權柄?」(瑪21:23) 我最近因為籌劃在機場離境大堂舉辦展覽會遭受多方處處刁難,先是要向機場管理局申請場地,他們諸多要求,包括要遞交多份繁瑣的文件及協議書。周旋了一個月,仍需繳付額外$1,000的保險費,結果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獲發「開工証」。期間我且要向各政府部門申請牌照,消防處$990,食環處$550,還有屋宇處…及至上星期五消防局提示我們必須採用非易燃物料,當刻真是晴天霹靂因為背幕的造價要接近一萬元,單是外加防火紙要$3,000。由於申請籌款牌照一事,還未獲社署批准,我上司即時想打退堂鼓,說在商場辦展覽只是三分一的造價,且把電郵c.c.我的大老闆,要我承擔後果。我心想機場的人流和接觸層面不可能與商場同日而語吧?慶幸這關也順利過了,可是禍不單行,首先是沒有義工願意到機場幫忙,而人事部仍未聘用兼職員工,其二是當設計的同事腳部受傷,醫生建議她休息兩天,星期三覆診,星期五是展覽的首天,怎麼辦?我雖然找來教會的一位朋友幫忙我設計背幕,我也不禁心中思量,我倡議在聖誕前在機場籌辦八天的展覽會,這旨意「是從天上來的?還是從人來的?」(瑪21:25) 的確,「我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瑪21;27)?「上主,求你使我認識你的法度。」(詠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