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聖弟茂德及聖弟鐸的慶日,原來保祿的「真子」(弟前1:2;鐸1:4) 絕非等閒之輩,他們不僅要有「純潔的良心」(弟後1:3)、「毫無虛偽的信德」(弟後1:5)、為主作見證「盡這宣講的職務」(鐸1:3),也甘願為福音受勞苦 (弟1:8)。《福音》講述耶穌委派七十二門徒出外宣講天主的國已臨近了,這派遣「猶如羔羊往狼群中」(路10:3),豈不是凶多吉少? 又有誰願意冒險呢? 更甚的是耶穌吩咐門徒「不要帶錢囊,不要帶口袋,也不要帶鞋」(路10:4),無依無靠又怎樣上路? 耶穌揚言在路上必會遇上接納門徒的人家,將提供生活所需。噢,很大的挑戰,既沒有前車作引鑒,門徒是怎樣踏出第一步呢?
經上記載七十二門徒最終歡喜地歸來復命,令我想起昨天的讀經,「信的人必有這些奇蹟隨著他們:因我的名驅遂魔鬼,說新語言,手拿毒蛇,甚或喝了什麼致死的毒物,也決不受害;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愈。」(谷16:17-18) 門徒們是「以理智去服從天主的法律」(羅7:25),以肉性去思索的我又怎會明瞭呢?「我這個人真不幸呀!誰能救我脫離這該死的肉身呢?」(羅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