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讀經一》講述上主吩咐撒烏耳去懲罰阿瑪肋克,因這民族曾攔截出離埃及的以色列民的去路。上主要撒烏耳在攻打阿瑪肋克時,剿滅他們的一切,包括「要將男女、孩童、嬰兒、牛羊、駱駝和驢,一律殺掉」(撒上15:3)。撒烏耳和軍民刀殺了人民,對於肥美的家畜、羔羊卻顧惜,決定據為己有。上主認為撒烏耳搶掠財物背離了祂的旨意,遂向撒慕爾透露後悔立了撒烏耳作以色列的君王。撒烏耳被上主廢棄,令我對《福音》的這一節有新的體會,「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囊裡的;不然,酒漲破了皮囊,酒和皮囊都喪失了;而是新酒應裝在新皮囊裡」(谷2:22),這是標誌著撒烏耳犯上舊瓶新酒的弊病嗎?其實我們很容易犯上同樣的毛病,禁食克己有助我們滌盡萬慮,若能切實修行,將會產生小修小補的功效,讓我們的舊皮囊不致爆破。
撒烏耳以順從民意來掩飾貪財的事實,難道民意比上主的旨意為大嗎?他的作為令我想起《路加福音》中不忠信的管家,「在小事上忠信的,在大事上也忠信;在小事上不義的,在大事上也不義」(路16:10),難怪上主最終撤去撒烏耳的職務,由達味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