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星期二

應該洗滌,應該自潔 (依1:16)

我今天十分疲倦,成個腦實晒,我答應下班後到北角一獸醫診所為老虎狗預繳費用,竟然搭錯巴士,惟有在太古城轉乘地鐵,慶幸在七時前到達。在填寫表格時,我誤寫了狗狗的出生日期為2011年2月11日,護士小姐數次提出疑問,狗狗是剛滿一歲嗎?我否認但百思不得其解,及後才知曉出生年份一欄應為2001年,屈指一算再算,狗狗的確只有11歲,為何我一直以為牠是12歲呢? 之後我遞交狗牌及繳費作實,由於我不是狗主而真正的狗主又不是會員,獸醫診所不可以把老虎狗歸於我名下,費用又收取了,一塌糊塗怎辦? 護士小姐最後說要為狗狗開發一張新的針卡,屆時由獸醫親自交給狗主,我即時回應沒有問題,但求有「收費相宜」的註冊獸醫樂意上門為狗狗注射每年一次的防疫針及作身體檢查就可以了。

今天的《讀經一》有這有趣的一節,「你們的罪雖似朱紅,將變成雪一樣的潔白;雖紅得發紫,仍能變成羊毛一樣的皎潔。假使你們樂意服從,你們將享用地上的美物」(依1:18-19)。我的確有瞞騙獸醫診所之嫌,因沒有事先說明狗狗並不是屬於我的,卻由於疲憊不堪,頭腦不清晰,在不輕意間和盤托出,事實既然擺在眼前,大罪變成小罪,感覺自己潔白、皎潔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