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生平第一次被救護車接載到急症室,原因是我沒有「擘大眼」吃午飯,竟把餃子烏冬內的異物吞進肚子裡,我的嚥喉起初有點兒不舒服,猶如哽魚骨似的,我曾分別向兩位侍應求助,他們均十分忙碌沒有理會我,接著我開始反胃嘔吐,在口腔內流出一大灘鮮血,結果致電999。回憶起當時的景象,依然猶有餘悸。
醫護人員在10分鐘後到達這日式壽司店,我把事情訴說了一遍,因我急於求診,遂放棄報告食環處及向警方備案,店主派了一名員工陪同我就醫。我在急症室的分流處作初步檢查,被審定為半急症,等候了近兩小時才有醫生接見,醫生首先在我的口腔內噴了一些鎮靜劑,我頓時感覺嚥喉痲痺且呼吸困難,在放下儀器的一刻我隨即嘔吐,醫生認為我不合作便發脾氣離開診症室,之後我發現在嘔吐物內有明顯的疼血,結果被送往照X光,但沒有發現異物的蹤影,兜兜轉轉我最終拒絕作胃內視鏡檢查,選擇自行觀察。我的食道被刺傷了仍然疼痛,晚上只吃了一碗粥,連吞口水都感覺痛,怎辦? Louis公幹星期六返港,醫生囑咐我若然有發熱或內出血的情況就必須到急症室求診,耶穌在今天的《福音》說:「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不到死亡」(若8:51) 明天是我領洗十周年的紀念日,希望我能平安度過這三天的觀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