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星期日

一同受苦

今天是基督苦難主日,早上參與聖枝主日彌撒,主祭是陳神父,他自言上次來到彌撒中心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他主要負責協青,難怪我對他沒有印象。令我最深刻的是神父說今天是他發願24年的日子,竟然選擇在愚人節發願,真特別!神父在講道中重申耶穌的光榮是釘在十字架上,天主子甘願親自經歷死亡,這突破為人類消滅死亡。神父接著說耶穌是真理,牠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成為我們的審判者,這審判是來自真理,因為當我們在黑暗的地方,祂的真理能照耀著我們,帶來光明。耶穌也是生命,跟隨耶穌就獲得生命,走錯了仍有希望,因為真理能指示我們方向。這道理看似簡單,實質很深奧;或許說實在一點,看似簡單,其實很難實踐。

今天替Leo抺毛時發現牠胸前的毛毛有凝固了的血跡,喉嚨部位有一個傷口,這是牠生平第一次無辜受傷,我相信是牠與JoJo打架時被JoJo咬傷,打架的導火線總離不開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名為利、爭風吃醋…,幸好傷口只是皮外傷且已結疤,沒想過我與牠竟相病同連。惡人真可惡,要逃也逃不了,更慘的事Leo被近人所傷,這是何其心痛的事呢!

今天的《福音》描述女人以香液傅抹耶穌的事件,雖然四部都有相近以的故事,我特別喜歡《馬爾谷》的敘述,這女人乾脆把玉瓶打破,倒香液在耶穌的頭上,這個無名的女人被耶穌稱讚,「將來福音無論傳到全世界什麼地方,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來記念她」(谷14:9)。《馬爾谷》並沒有記載這女人以眼淚、以頭髮來擦乾,或曾敷抹了耶穌的腳。人貴於誠,我們也不用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反而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