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的感恩祭非常熱鬧,母堂及彌撒中心分別為所有母親送上兩份禮物,馮神父階同可愛的斐院長共祭,在席上還有馮神父的母親親臨支持,難怪主禮的馮神父坦言有點兒緊張。耶穌在今天的福音中再次要求我們遵守「彼此相愛」(若15:12;17)的命令,究竟命令與誡命有何分別呢?馮神父解說誡命是規條,只是最低的要求,我們切不可明知故犯;命令則是勸勉。耶穌鼓勵我們彼此相愛,為使我們在主的愛內明瞭祂的意旨,獲得真正喜樂而「圓滿無缺」(若15:11)。神父提醒我們不懂得愛是痛苦的源頭,勸勉我們對從前不快的經歷不可過份執著,若然未能釋懷的話,這傷害會持續打擊我們,妨礙我們體驗天主的愛。不懂得愛也阻礙了我們的成長,我們若只重視自己的愛與惡,而忽略了他人的需要,又怎能洞悉天主的事?
馮神父繼而以保祿宗徒的教導去闡釋愛的定義,「愛是含忍的,愛是慈祥的,愛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格前13:6),且鼓勵我們以他人的幸福為本去生活,努力改變自己去成就更大的愛情,這就是愛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