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人之患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揭山頂的寓所僭建了二百尺的玻璃屋,他回應聲稱這是無心之失,被公眾質疑他的誠信回想起數月前在競選行政長官期間,唐英年也同樣被揭大宅有僭建物,是一個兩千多尺的地庫酒窖沒想過當時批評唐英年的另一參選人梁振英也犯上同一弊病,真是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於我看來僭建二百尺與二千尺其實分別不大,倆人肯定是違法違規。更甚的是身為行政長官的參選人,竟異口同聲以沒有檢視名下物業為藉口來推卸責任,力稱沒有刻意隱瞞,他們確實是「不自知」的好例證,人之患也!

今天的《福音》對梁振英是當頭棒喝,「你們不要判斷人,免得你們受判斷」(7:1)。側聞有傳媒與身在西班牙的唐英年聯絡上,請他就梁振英寓所僭建一事回應,他答說:「我會對自己更嚴謹,對他人更寬鬆」,他似乎十分豁達。不管唐先生是真心還是假意,他的回應提醒了我,「你們用什麼尺度量給人,也要用什麼尺度量給你們。」(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