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買了一份「米報」只是薄薄的兩份紙,商會佔了兩個廣告共三個職位,看見自己的職位刊登了招聘廣告,當然有些不悅。今天的《福音》講述塔冷通的故事,塔冷通可以解作「才能」。回想起這兩個月的點點滴滴,我在工作上事事順境,一直以為這是自己的才幹,經驗了得。由最初孟加國的招商活動,獨自一人兼任多職,上司曾迫令我要使主辦機構在座談會舉辦前加入成為會員,以符合商會的規則云云。而事實上,既然那機構並不是會員,又沒有承諾入會,為何要委派我幹這差事呢? 這等同「在沒有下種的地方收割,在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瑪25:26)。慶幸招商會圓滿結束,那協辦的投資公司加入成為會員,但我的上司仍未滿意,要我催迫那介紹人公司 (在孟加拉已設廠的公司) 同時加入,我相信在這艱辛的日子裡,大家都是本著為孟加拉國服務,同是善良忠信的僕人,在建立了互助互信的關係後,遂樂意各自繳付$3,300成為商會的會員。這經歷是無價的,是天主賜予我的塔冷通,願我仍是「有的」,因為「凡是有的,還要給他,叫他富裕」(瑪25:29)。
隨著招商會的成功,我手上的工作接踵而來,我還以為這是自己「在少許事上忠信,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瑪25:23),我不僅網羅了新會員,又令終止了的會員回巢,一切都難不倒我。眼見另一位時有錯誤的同事,時常被同事當面讉責,試用期屆滿已正式成為僱員,我以為我也可以順利過渡,這裡將會是我的安樂窩,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我自問沒有不可一世,每天都是專注地工作,沒有搬弄是非,卻要被擯棄丟在外面,公義何在? 或許這不是對與錯的問題,天主要我去「羞辱那堅強的」(格前1:27),自以為有智慧和有權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