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父親的生忌,我不是刻意要自己思想著這件事,反之我有點想逃避的感覺。昨天在執拾東西時在無意中發現了一張紙條,內容是「今天是南北韓停戰50年的紀念日,戰爭的威脅令無數人仍生活在惶怒中、飽受痛苦,求主賜予掌權者智慧,使他們明瞭爭取公義和利益的真正意義,讓更多人能夠體驗平安,為此我們同聲祈禱。」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宣讀的信友禱文,禱文是我獨自撰寫的,當時我偕同父母參與朝聖團,身在北歐是2003年7月27日。我選擇記下這事,只因有另一件在芬蘭購買的物品突然被Louis在翻箱倒籠中發現,是一個皮製小錢包,內裡還有小量Euro,相隔九年剛剛重現天日,令我突然感觸起來。
在《讀經一》中梅瑟訓誨以色列民要盡力遵行上主頒佈的法令和規律,馮神父則提醒我們梅瑟法律只是一般的自然常識,若然規條淪為形式主義,便失去誡命的精神。神父奉勸我們細閱《申命紀》六章,注意誡命的核心在於愛主愛人,「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你應牢記在心」(申6:4-6)。
愛主愛人是我們良心的規範,聽良心的話,知而能行,就是道德勇氣。一個嶄新的名詞,卻令我振奮,指示了我當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