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星期三

領航燈

我每天都在相若的時分帶狗狗們散步,迎面而來都是熟口熟面的街坊、路人和遠足人士,大家打個招呼問好,感覺很親切。我避免在繁忙時間帶牠們走在稠密的街道上,不僅狗狗會惶怒,也有可能令一些懼怕狗隻的途人不安。而事實上,我們或多或少都知道甚麼是該作或應避忌的事,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認為這是行事為人最基本的準則。

今天的《福音》講述耶穌離開祂傳教的基地,就是伯多祿在葛法翁的家,選擇往別處去:「到鄰近的村鎮去罷!好叫我也在那裡宣講,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谷1:38)。明顯地,耶穌不愛養尊處優的生活,祂沒有忘記天主的許諾,清楚祂的使命及要幹甚麼事。可是,我正正缺少了這份方向感,沒有目標不知所為何事。剛剛看到一則報道,有一頭德國狼狗剛去世,在過去12年牠一直陪伴主人參與彌撒,且懂得合攏雙手祈禱,教友們對牠的離世都很惋惜。狗狗是有情有義的動物,牠們的情感是最真誠的,無條件地去愛並不求回報,我要向牠們多多學習。

耶穌體恤眾人,因祂如我們一樣都是血肉之身,祂「親自經過試探受了苦」(希2:18),所以祂明白我們,也能扶助我們。基督徒經常掛在口邊說: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祂是我們的領航燈。然而,我們在人生的漫漫長路上,能走在當行的路上並不是想像那樣簡單,我們也需「親自經過試探受了苦」(希2:18),體驗過上主的扶持,在重覓方向後,我們的宣講才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