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寫過網誌後,我在網上尋找工作,發了三封應徵信,有一所公司即時來電邀請我今早面試。由於當時已接近晚上9:30,Louis建議我推卻這面試機會,原因是那麼晚仍在工作是不合情理的,難道為三斗米就出賣了自己的生活嗎?令我感覺最不尋常的是,致電給我的人是公司的CEO,而這所中型公司的CEO及MD均是略有名氣的人。今早CEO與我傾談了兩個多小時,期間電話不斷,之後他竟直言我未能完全符合他的要求,我猜想當中涉及宗教信仰及我對產品認知有關。最後他要求我於兩天內提交一份與PCCW的合作計劃書,我無奈地答應了。耶穌在今天的《福音》吩咐說:「你所要做的,你快去做罷!」(若13:27) 我在會晤後的五小時內完成了三頁紙的建議方案,以電郵遞交了。Louis向我查問作了甚麼建議,我告訴了他後,得到他的稱讚。其實我不會渴求回報,就如依撒意亞先知所領受的,我清楚「我白白勤勞了,我枉費了氣力而毫無益處;但是我的權利是在上主那裡,我的報酬在我的天主面前。」(依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