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講述保祿受猶太人誣陷,當中有這有趣的一節「猶太人同心合意地起來攻擊保祿,把他帶到法庭」(宗18:12) 。這是很值得反思的一節,每逢談及「同心合意」,我都只會想到
在聖神降臨前,眾宗徒偕同瑪利亞「同心合意地專務祈禱」(宗1:14)。時移世易,人們同心合意原來是一起作惡,合謀要攻擊保祿,多可悲。這是保祿樹大招風所惹的後果嗎?當時的判官是加里雍,他貴為羅馬行省的總督卻巧妙地以梅瑟法津並不是他的管轄範圍而推卸了責任。這位總督之後目睹會堂長索斯特乃被猶太人毆打也不理睬,我不禁問世間的公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