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顏禍水
今早得悉新聞集團的主席梅鐸與妻子鄧文迪離婚,我並不感覺意外,原因是我早在14
年前已對於這段婚姻不看好,認為這位大陸進口香港的女子是因為金錢才下嫁傳媒大享。今天福音探討『不可姦淫!』(
瑪5:27)
梅鐸當年因戀上這位年青的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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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而拋棄了第二任妻子,最後以支付巨額瞻養費作抵賞而最終達成離婚協議。這是紅顏禍水嗎?
又來一次分家?
今天的讀經有一警戒的話,「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裡,為你更好。」(
瑪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