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讀經是《路加》所載悔改的罪婦,我們往往把注意力傾注在罪婦身上,固然罪婦對耶穌的大愛和信賴,驅使她悔改是我們要借鏡的地方。宴請耶穌作客的法利塞人西滿於我們有何啟示呢?
他或許已成為不再走動的樹,因為他的腦海裡不斷思索耶穌為何不拒絕罪婦熱情的款待,卻看不見自己的欠缺,即使耶穌點出:「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 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路44-46) 西滿可能仍不屑與罪婦相題並論。
神父訓示我們應以敬畏的心躲避罪惡,仗賴對天主,對耶穌的愛,我們懇求祂,祈求寬恕。愛是不可測量,不能計較,不會顧全面子。愛是全部,要求我們全然付出。愛與人世間的智慧背道而駛,我們願意打開我們的心去愛天主嗎?
最後神父以保祿宗祿在《讀經二》的話勸勉我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 我們該不斷回應,活在主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