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約見了一位應徵Marketing Assistant的本屆畢業生,她在中文大學修讀Strategic Communication,獲取了一級榮譽學士的資格,她樣子甜美、態度積極,又有上進心,一切的表現都令我滿意。最後大家談及薪酬,她開價$12,000 - $13,000,即時令我咋舌,也明白為何她到現在仍未覓得一份合適的工作。口口聲聲說喜愛這份工作,在金錢上不願妥協,這鍾愛有多深呢? 這經歷令我不期然想起聖經中的富貴少年。耶穌在今天《福音》中重述最大的誡命,「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谷12:29-31) 遵守主的命令比人的命令更為重要,財帛也許阻礙了人類親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