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晴天霹靂,一工作夥伴致電給我,剛發現發佈會的簡佈廣告有一嚴重錯誤,由於九月號已赴印,番印要花上六千元,老闆許下除非那機構付賬,印刷廠不會停機補救。我埋怨自己有如瞎眼似的,校對時沒發覺敘述有錯,也為他們的發佈會帶來麻煩而深感抱歉。縱然老闆們早已決定不會參與今早舉行的記者招待會,我甘願為了請罪而赴約。為此,我昨晚返回海星堂參與彌撒,卻遇上聖堂的冷風壞了,慶幸並未感覺太悶熱。布神父笑言說這不是上主的懲罰,我當時不以為意。今天再看主日讀經,發現《讀經二》是這樣說的,「為接受懲戒,你們應該堅忍,因為天主對待你們,就如對待子女;那有兒子,做父親的不懲戒他呢?」(希12:7)
今天的發佈會很成功,晚上亞視新聞的報道長達2分多鐘,非常詳盡,真是可喜可賀。更值得高興的是,總幹事對於錯誤不介懷,且承諾10月份大家一起同心協力籌辦座談會。這事能夠成就,部分原因是在過程中彼此體諒,雖然工作並未完善,雙方都沒有推卸責任,更盡力把負面影響減到最低。一切都肯定大家心中的熱誠,若不是上主的懲戒,我們或許損失了日後合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