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開場白令我想起兩件事,工作及聖經班。與工作拉上關係是因為昨天講座的嘉賓主持是張笑容女士
(英文名字是Smile) ,出版社計劃為她出一部新的著作,她成為我要照顧的作者。至於聖經班,是因為我上聖經課的筆記部是Mr.
Smile。我每每因著一些湊巧的事,相信上主就在我的在近處,於我來說這就是喜樂、平安的泉源。
《讀經一》講述一位母親見證著七個兒子寧死都要堅守梅瑟法律,因拒絕吃豬肉在一天之內相繼死去。與兒子分離,必定令這位母親痛心欲絕。馮神父指出這位母親能欣然忍受是因為她全心寄望於上主,囑咐我們留心她的回應:「我不知你們怎樣出現在我的腹中: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他的法律捨生致命。」(加下7:22-23)
神父進而提醒我們要為愛天主而堅守良心,聽良心的法律不是執拗。
神父接著闡釋在《福音》中的撒杜塞人因為不相信復活,遂以法律中弟弟要為去世的哥哥立嗣要娶兄長的妻子作藉口,假設有一位女子分別下嫁兄弟七人,均沒有留下子嗣就死了,以那女子在死後是屬於誰人的妻子這疑問來刁難耶穌。耶穌清楚道出在「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也不嫁;甚至他們也不能再死」(路20:35-36)
。我們的父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為他都是生活的。」(路20:38) 我不禁想這些撒杜塞人會因為耶穌的話而改變嗎?
馮神父重申天主的法律,天主的愛,渴求承受永生是基督徒的核心價值,也求主堅固我們的心志,引領我們走這永生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