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2日星期日

原罪的赦免

我昨晚忘記校鬧鐘,今早8:15才起床,一點兒東西也沒有吃便趕往參與主受洗節彌撒。原來在彌撒後才吃早餐也不太難捱,還可以的!  《福音》對主耶穌受洗的記述都非常一致,聖三同時呈現在人前,天主聖神如同鴿子降下,天上轉來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3:17) 馮神父在講道中精簡地道出,聖子降生讓世人看見,為要人明白祂是神,跟隨祂,便能分享祂的天主性。神父囑咐我們反思各自的領洗,然後道出在受洗後我們的原罪已赦免,得著自由、平安與喜樂。噢,這一點 (沒有原罪) 我從沒有仔細思考過,是新的學習。另一新的學習是「水、聖神、血」是作證的奧蹟,天父為子作證,聖神藉水使我們重生成為基督徒,基督徒肩負司祭職,該有犧牲的精神,這犧牲不一定要流血,卻要為彰顯天主的德能。就如上主曾對保祿宗徒說:「有我的恩寵為你夠了,因為我的德能在軟弱中纔全顯出來。」(格後12:9)

人在靈性上充滿惡行,總離不開七宗罪(貪食、色慾、貪婪、悲嘆、暴怒、懶惰、忌妒及傲慢),連保祿宗徒也慨嘆說:「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7:19) 我們又怎樣善度今生,確保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