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勞勞碌碌中度過,早上走到郵局為Louis取件,再到旺角中旅社換領回鄉卡,竟花了近兩小時,慶幸仍來得及於三時前到達尖沙咀為講座作準備。話雖如此,獨自一人包裝70份禮品確是吃力的工作,當看見觀眾反應熱烈,小小苦楚又算是甚麼。
我在這兩天經常想起保祿宗徒背負著的一根刺,要拔除也除不掉。或許我們都肩負著不同的刺,為叫我們自知軟弱,不要高傲自大,懂得在適當的時候呼求,依恃天主。我又想…… 我也是人家眼中的一條刺,甚至是頂心槮,為叫他人的思念在不經意間顯露出來,察覺各自的欠缺。
耶穌在福音中講論最大的誡命,馮神父認為誡命只是表面,最重要的是內心,我們有否心悅誠服地接受,用盡一切去「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瑪22:37) 。我們對天主的虔敬,體驗在我們的行為上,這愛的精神在我們款待他人時彰顯出來。如《讀經一》所言「對外僑,不要苛待和壓迫」(谷22:20) ,「對任何寡婦和孤兒,不可苛待」(瑪22:21) ,「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作抵押,日落以前,應歸還他」(谷22:25) 。當我們體察到他人的需要,而有所行動,這就是愛。神父最後用了耳朵的形象來闡釋愛的真諦,當兩隻耳朵聯在一起時,好像一顆心,這代表互相用心去聆聽,這樣愛的行動才能產生果效。還有的是,愛不等同只說好話,善意的囑咐為他人的成長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