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探望老虎狗朋友被拒絕,在失望之餘想起今天選經中「慈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司祭和肋未人逃避救助那位受傷的人。我把冤聲化作體諒,就當人家有苦衷好了,不可妄有判斷。我依然深信那受傷的在天主的安排下會得到憐憫,而我「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若1:50),就如兩年前參與雷神父宣福禮一樣,沒有人能阻撓天主的引領。
我又反思,「我如今是討人的喜愛,或是討天主的喜愛呢?」(迦1:10) 其實我兩樣都不是!我是一個我行我素的人,不會為討好他人而作甚麼,即使是惹人討厭的事,只要是合乎良心、行公義,我都會發聲,並盡力踐行。在另一方面,我不會刻意為討天主喜愛而有所行動,卻會怕惹天主發怒而慎行。我明白我要作基督的僕役,尚有很多地方要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