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

有緣相遇

今天遇上一位極頑皮的小童,年約四、五歲,由母親、姐姐及傭人的陪同下就診,治療師起初無法為他素描足部,無論他的母親怎樣苦勸也不奏效,令我想起今天福音的引述,「經上所記載的必須應驗:『吃過我飯的人,也舉腳踢我。』」(若13:18) 及後小孩子對那部素描儀器產生了興趣,看著自己的腳板出現了不同的顏色,感覺十分有趣,遂願意靜下來印腳掌。在檢查完成後,他更要求做一次手掌的素描,治療師答應了,把小孩子逗得很開心。小孩子看見自己的手掌便笑說像青蛙,我怎看也猜不著,卻使我想起耶穌為門徒洗腳時,伯多祿宗徒由拒絕至接受說:「主!不但我的腳,而且連手帶頭,都給我洗罷!」(若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