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間,四旬期已到達第五主日,我仍未參與過一次拜苦路禮儀。今天的讀經一恭讀《依撒意亞先知書》,上主這樣說:「他曾在海中開了一條路,在怒潮中闢了一條道」(依43:16) 。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他為我們開闢了道路,人若不走在他為我們搭建的路上,我們又怎樣能獲得生命呢?馮神父安慰各人說:天無絕人之路。我們該明白死亡的根源是罪,《創世紀》第三章至十一章都是論述人的沉淪。要皈依,我們當學習福音中的罪婦,跪地低頭懺悔,承認自己的罪,繼而尋求寛恕,主耶穌必回應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11) 而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神父演繹我們的罪如何令耶穌受苦。婦人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經師和法利塞人把這罪婦帶到耶穌跟前,為要試探耶穌。我們犯了罪,就如同罪婦被帶到耶穌跟前,要耶穌承擔我們犯罪的後果,令祂受苦。耶穌為我們無私付出,我們又是否願意參與他的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