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

「為能生活於天主」(迦2:19)

又是下雨天,今早參與彌撒遇上傾盆大雨,走了數十步我的下半身已濕透,按燈過馬路的一刻,看見梁神父在對面馬路經過正步往彌撒中心,我隨後看著他避過積水的坑洞,他在小水溝前雖然遲疑一陣,依然踏過了去,突然有一份莫名的觸動。或許我想起數天前與神父同行,要他提醒我才懂彈開,避過腳前的嘔吐物,多糟糕!原來跟著他背後,可以學識避過險境。

今天參與梁神父主祭的彌撒,教我特別珍惜。我很想記下他的講道,執起筆來卻發現墨乾涸了,心即時沉了下來,「我得罪了上主」(撒下12:13) ,還是魔鬼在阻撓?梁神父稱罪婦為「寜靜的婦人」,因她在福音中沒發一言,只以行動來表達對得蒙耶穌垂憐的情意。神父戲劇性地縯譯今天的福音讀經。故事是這樣的…… 當罪知道耶穌會到法利塞人西滿的家,就帶著一玉瓶香液來赴宴。她想親近耶穌,選擇站在耶穌背後,沒想到這近距離接觸令罪婦明認自己的罪,她開始流下懺悔的眼淚,淚水滴濕了耶穌的腳,她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耶穌腳上的淚水,再口親耶穌的腳,然後抹上香液。罪婦情不自禁的表現,相比法利塞人西滿妄自尊大,連基本侍客之道也欠奉,沒有為客人洗腳,親吻客人,抺頭…… 之後,神父強調只要我們自我省察,願意悔改,主必定接納我們的罪,猶如祂應許達味:「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惡,你不致於死」(撒下12:13) ,為要我們感受到祂的慈悲和愛。

今天的彌撒中心格外寧靜,因為有數十教友隨同馮神父到福州朝聖。梁神父也特別論及朝聖的意義,朝聖並不是數算造訪過多少過地方,而是我們是否與聖者相遇;在過程中踫上的人和事,有否引領我們與主相遇。而最重要的是,在朝聖後能否延續這份恩寵,以主賦予的愛去待人,使我們接觸的人藉著我們,在生活中也能與主相遇。